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常見問答FAQ

    民眾若發現未滿十八歲者之吸菸行為,如何處理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4-10-12 16:34 承辦單位:旗山區衛生所
    請其停止吸菸,記錄其姓名及學校名稱,向衛生局檢舉,或向警察局、社會局檢舉。
    類別:菸害防制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